【更新】2015.11.11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104年11月11日)
感謝網友提供消息。節錄新聞稿: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1)日第1253次委員會議通過,環宇全球有限公司(下稱環宇公司)舉辦活動及透過該公司網站引進外國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計畫及組織,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變更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銷售商品與服務,未於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並令環宇公司停止及改正前開違法行為。
......(前略)是民眾倘獲悉國內仍有以本國公司名義、舉辦說明會等方式引進美國、香港及新加坡等境外地區之『WorldVentures』公司傳銷計畫或招攬民眾加入前揭外國傳銷組織之情事,得檢附事證向該會檢舉。另該會亦將持續注意環宇公司是否已停止或改正上開違法行為,以及有無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其他規定,倘查獲違法情事,即另行查處。
公平會另表示,依交通部觀光局提供之意見,傳銷事業倘以旅遊商品或服務作為銷售目的與誘因,招攬民眾加入會籍並收取會費,或以旅遊優惠作為招攬民眾加入會籍之主要目的或權益,縱使係由會員自己直接向合作旅行社訂購,仍涉及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而包括傳銷事業之上下線(傳銷商)均可認定為招攬旅遊,亦涉有違法情事。據此,該會將不受理傳銷業者提供前揭旅遊商品或服務之報備資料。
公平會呼籲,民眾倘遇事業或他人宣稱得直接透過『網路』加入成為『WorldVentures』公司傳銷商,以及加入後可透過網站線上訂購各國旅遊行程、商品等,其即係招攬民眾加入未報備之外國傳銷事業,加入者除發生爭議時恐無法依我國法律保護外,亦可能因招募他人參加未報備之外國傳銷事業或非法招攬他人參加旅遊行程涉及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與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而遭受行政裁罰,是民眾接觸時仍應審慎評估,以免自身權益受損及誤觸相關法規。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完整新聞稿網址: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4315
(點圖放大)
(點圖放大)
【更新】2015.09.13 三立新聞報導《環遊世界兼賺錢?繳會費再拉人可分紅 民眾質疑老鼠會詐騙》
投訴人林小姐說:「他是以一個人頭拉人頭,繳會費賺取獎金,可以出去玩。」原來這是多層次傳銷手法,入會先繳會員費1萬元,每月再繳月費3000元,若是拉到4名會員加入就不用再繳月費,還能靠著分紅獎金賺錢。
投訴人林小姐提到:「環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照理說應該是以旅遊業為主,但是它不是,它是掛名賣包包的,在台灣資本額只有50萬而已。」 民眾質疑有問題,但看看公平會資料也有立案資料,但資本額只有50萬,來到這間環宇全球公司,背後是美商World Ventures公司,下方還登記蘿維亞旅行社的招牌,但查證觀光局,蘿維亞旅行社執照已經廢止。
業者表示:「我們(跟蘿維亞)是同一個老闆,並沒有說環宇在蘿維亞底下,我們是獨立(運作)的。」 業者強調合法性,查證觀光局「由於業者只販賣會員資格,沒有牽涉旅行業務並沒有違法」。
也就是說,電視畫面上的新聞標題寫「用玩賺錢?"旅遊直銷"拉入會 觀光局:合法」指的是環宇「販賣會員資格」(這個標題真的很怪,有誤導嫌疑,不過新聞媒體常常這樣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加入WV不就為了要旅遊嗎?WV所稱的旅遊服務(商品)在台灣到底誰提供?(複習公文說明二:本局爰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業務。)
(圖片來源:網路搜尋)
結論先寫在前面。
想加入WorldVentures(簡稱WV)邊賺錢邊玩樂環遊世界?聽起來多麼夢幻,令人遐想無限。是啊,確實是夢幻之旅──你懷抱著美夢,投入時間和金錢,等這些一去不復返的時候,你才明白是惡夢。
至少,在台灣是夢一場。
不是WV在美國成功就代表可以在台灣複製,有沒有想過國情、法律不同?為了保障消費者,旅行業在台灣屬於特許行業,必須由政府機關核准才能經營。WV本質是多層次傳銷(俗稱直銷或傳銷),交通部觀光局已在今年四月份公告:
【觀光局禁止旅行業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務】 2015/04/28
鑒於近來民眾迭有反映國外旅遊公司透過網路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銷售旅遊服務(商品),並以提供旅遊獎勵金免費環遊世界或以優惠價格購買國外行程、機票、訂房及租車等為誘因吸引消費者入會,及國內傳銷事業與旅行業合作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推廣、行銷旅遊商品,交通部觀光局表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規定,旅行業屬特許行業,須向該局申請核准繳納保證金並領取旅行業執照,始得經營旅行業務。傳銷事業非旅行業,依同條例第27條第3項規定,不得經營旅行業務;又旅行業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5條、第49條第14款規定,其分支機構須以分公司名義設立並須依規定提高履約保證保險及保證金,且不得透過非屬分公司之傳銷事業通路或包庇傳銷事業經營旅行業務,以合法掩護非法,亦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向不特定人收取款項或資金。故為維護旅遊市場商序,保障消費者權益,該局於104年3月31日邀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旅行業公協會召會討論後,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務,違反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從重處罰。
觀光局並提醒消費者注意國外旅遊公司或傳銷事業銷售的手法與花招,勿在誘惑下加入會員,並仔細評估該傳銷方式是否適合自己及家人的工作休閒、旅遊習慣及經濟能力。另國外旅遊公司在國內未設有分支機構,消費者倘入會或參加其舉辦之旅遊活動,一旦發生旅遊糾紛,其權益恐無法保障,且亦非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糾紛調處及代償之對象,爰請消費者參加旅遊時,務必選擇國內合法旅行社,以維護自身權益。
觀光局更在6月12日發函給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中市政府、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相關單位,認定WorldVentures違法招攬及銷售旅遊業務(公文網址按此):
(點圖放大)
(點圖放大)
來畫重點。
說明二:
依上述規定,傳銷事業未向本局申請核准領取旅行業執照,不得以「旅遊」為傳銷商品,藉由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消費者入會,違法經營旅行業務。又旅行業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5條規定,不得透過非屬旅行業之傳銷事業通路或包庇傳銷事業經營旅行業務,以合法掩護非法,亦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向不特定人收取款項或資金。故為維護旅遊市場商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本局爰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業務,並於104年4月28日發布新聞稿......(以下略)。
說明三,整段都想畫起來:
頃接獲民眾反映國外WorldVentures公司會員(傳銷商) 透過貴轄里長基層組織舉辦旅遊直銷分享會,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銷售旅遊服務(商品),並以提供旅遊獎勵金免費環遊世界或以低價購買國外行程、機票、訂房、租車等為誘因吸引消費者入會後,卻未能符合其本身安排之時間,且亦無法以其原繳之會費完全抵扣旅遊費用;復查WorldVentures公司會員加入及會費交付均係透過網際網路運作,且以未確定行程或日期之夢幻之旅為誘因違法招攬,本局除已就其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部分查處外,並就其涉有違法吸金之疑慮,移請法務部調查局查辦。故為避免民眾貿然加入其會籍,致生財產損失及權益無法獲得保障,爰請協助宣導如主旨,至紉公誼。
台中市政府網站也有公告,查詢「WorldVentures」可得到結果。只是點標題進去會顯示「此網頁已逾網站管理者設定之資料公開期間」(後來再試變成內容一片空白的列印模式)。台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也有宣導此政令。
(點圖放大)
看了政府這麼明白直接的公告,還要拿自己的時間和金錢冒險嗎?
做這些調查起因於我收到陌生私訊,內容如下:
環遊世界不是夢?
給「用各種方式出國只為旅遊的你」
你曾想過要在此生走遍世界各地嗎?
或是你已經開始踏出腳步慢慢收集心目中的城市
你用的是什麼方式看世界,走訪世界各地呢?
跟團,自由行,留遊學,打工度假,出差,員工旅遊
不外乎都是以上的方式吧!目的只有一個「環遊世界」
但一般人都必須不斷工作維持生活,去旅遊好像變得很奢侈
所以讓我們用一個特別的方法,不被工作經濟牽絆
來試著完成你想環遊世界的夢想,還可以帶著家人
或許這也將是一個讓你跳脫,改變想改變又不敢改變的生活
你覺得如何?要不要聽聽我的方式呢?
想了解更多立即私訊我們或加line: XXX從今天開始你的精彩人生~
關注我們的粉絲團XXX
根據經驗,如果有人說有特殊方法可以讓你輕鬆賺錢,講得天花亂墜,餅畫得很大,「現在才剛起步,沒什麼人知道......」聽起來一切都是那麼美好,而且很輕鬆簡單,不好意思,你聽到的應該是鬼故事。
例如:「你要不要更快樂、更自由、更美滿的人生?」(通常都會說要啊!不然呢?)然後接著告訴你,「很簡單只要三個步驟就搞定了......blablabla。」
如果你正好處於迷惘低潮,對現狀不滿意,你想要改變人生......等等,bingo~!這些話術就像大海裡的一艘船解救了只抱著浮木的你。可你確定你上的不是賊船嗎?
收到訊息,我可以忽視不理,但我選擇查看,越看越無法容忍。相信我不是唯一收到訊息的人,決定整理這些資料提醒大家。多瞭解一些誘拐花招才能降低受騙的機率(是一種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的概念),前提是心要夠堅定,不要看一看就掉入陷阱了。
切記,不要輕易從口袋掏出錢來。錢難賺,都是辛苦錢,不是嗎?
點進去所謂的粉絲頁,好多國外美景照片伴隨著聳動激勵的字眼與yes or no問句。貼幾張美圖就要人相信?即使照片有人物,隔著網路如何能確定就是發文者?即使是發文者本人的出國遊玩照,如何能分辨是現在還是以前拍的?就算是現在照的,又怎麼能確認對方是花自己的錢去玩還是所稱的免費旅遊?問號太多了。
接著看到「WorldVentures」反覆出現,我便google這個詞。
(圖片來源:網路搜尋)
有沒有發現那些問句都是會讓人輕易點頭的問句?
2014年7月21日蘋果日報就報導過WorldVentures在台灣開辦講座,拉人入會買行程(《蘋果》踢爆多玩多賺唬爛「瘋旅」違法吸金):
刷卡繳入會費二百美元(約六千元台幣),每個月繳五十美元(約一千五百元台幣),即可取得會員資格,若要取得經營會員資格,得繳交三百六十一美元(約一萬零八百八十八元台幣),「但只要拉四個有效會員入會,就可免繳月費,四周內推薦六人加入會員,可領銷售獎金二百五十美元(約七千五百元台幣)的收入。
「很容易的,我第一天加入就推薦八個!」閻瑞典向會員說,他已推薦近三百位會員,WV是零風險生意,分享給朋友後,他們也會出去分享,組織中每增三名會員,就算在家打電動,也可領二百美元(約六千元台幣)獎金,「等你下面有六千人存月費時,WV會發給你每個月九十萬元台幣的分紅,讓你賺一樣多的錢!」
這段敘述看起來像是金字塔式銷售(層壓式推銷,俗稱老鼠會):
公司通常沒有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或者是以高出市價的價錢出售「產品」。大部分層壓式推銷試圖混淆視聽,把騙局包裝得複雜和似是而非。
參與者付入會費後,要介紹其他人入會才有收入,上層的參與者可以分享下層參與者的入會費,一層壓一層,如金字塔一樣;金錢向上繳集,發起人是最終得益者。最受害的是最低層的參與者,因為他們若未能介紹其他人入會,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為了欺騙參與者,層壓式推銷通常牽涉假個案和假證據。一些多層次傳銷計劃已被證明是層壓式推銷的變種。(引用自維基百科,【特徵】請見此)
蘋果日報那篇新聞下的討論沸沸揚揚,從去年延燒到今年都還有人回應。反對者提供網址,試圖證明VW在大陸被踢爆為騙局;支持者說這是新商機新觀念、已經合法登記公司、同業眼紅攻擊等等。
(資料來源)
看過觀光局發的公文,還認為上述文字正確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邪教檢查表》?由網路新聞工作者李怡志先生編譯德國薩克森邦政府文化廳的資料。邪教英文是「cult」,不一定是宗教,泛指狂熱迷信某事物的團體、組織。非常推薦此份檢查表,務必收藏在腦裡。檢查表有17項,符合越多越要小心。以下列舉幾項。
1. 在這個團體中,你彷彿能找到過去一直在尋找的東西,他們非常清楚,什麼是你在找尋的。
7. 外界對於組織的質疑,反而被當作是組織正面的證明。
10. 組織會要求你立刻參加。
14. 組織不斷賦予你許多工作,並佔去你所有的時間。你必須賣書、賣刊物、招募新成員、參加課程、靜坐靈修......
15. 幾乎喪失了獨處的時間,組織的某個人總會整天纏著你。(譯註:Buddy System)
16. 當你開始懷疑,為什麼組織當初允諾的「成功」並未發生時,組織會告訴你,是你投入不夠,或是信念不足,是你的責任。(譯註:多層次傳銷也具有這種特質!)
再來,公司合法登記就代表合法營運嗎?
現在在台灣成立公司並不難,最低資本額限制已廢除。換句話說有資本、負擔得起手續費就能申請登記,只是差別在於資本額大小,以及能持續經營多久。(可參閱台北市商業處【常見問答】:公司設立登記應如何辦理?)
在【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確實能找到WV之環宇全球有限公司(54657572)、蘿維亞旅行社(54664383),兩間公司狀況皆顯示核准設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也都顯示「營業中」(查詢該公司是否辦妥營業登記或仍在營業中,非屬經濟部主管權責)。
環宇全球也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了。但連網站上都載明:「下列名單已備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應報備之文件、資料,惟報備僅是從事傳銷活動前應履行的法定義務,並不代表其一切行為即為合法。」
設立公司之後,如果要解散公司是由負責人主動申請,除非有人檢舉不法或是主管機關發現有違法事實才會依罰則進行處分(不知道執行行政程序實際要多久,但觀光局已經明白表示了,剩下應該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資料來源)(點圖放大)
前面提過旅行業是政府特許行業,「按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及第27條第3項規定,設立旅行業應經申請核准、辦理登記並領取旅行業執照等程序,始得營業,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
另外,蘿維亞旅行社有辦理公司登記,但是卻沒有列在交通部觀光局旅行業資料裡(如下圖),為什麼呢?(複習公文說明二:本局爰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業務。)如果按照上圖敘述所稱只到經濟部商業司查詢,是不是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總之WV經營旅行社業務這部分已被觀光局認定違法,而違法吸金疑慮則留待調查局查辦。
連PTT傳直銷板(DirectSales)也在6月30日公告決定禁止WV一切文章。
(點圖放大)
若有資料會顯示如下(列舉前三項資料)。
(點圖放大)
舉證完畢。
再說一次,不管WV有多公益多好玩,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請參見MBAlib智庫百科【公益行銷的作用】)
如果還有疑問,請往上拉,重新看一遍政府的公文。要不要相信這些資料,請自己判斷。
有心人士常常利用(國外)資訊落差來唬弄不懂的人。加入任何(投資)事業之前,請運用所有資源仔細評估。別輕易相信對方給的資料和數據,建議你自己搜尋並判斷。雖然麻煩了點,卻能讓你未來免於水深火熱之中。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越是期望省事不費力、懶得求證,越是正中他人下懷。
不小心誤入陷阱就安慰自己吧,「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智慧來自於經驗,如果可以從他人的故事汲取教訓,讓自己少走一點冤枉路是最好不過的。
請學習對抗過於美好的誘惑。腳踏實地看似困難,實際上比抄捷徑簡單。
如果有朋友想要加入WV,或是已經加入了,如果你擔心他,如果你覺得這些分析有道理,那麼,請冷靜轉貼本篇文章給他看。不要衝動不要指責,理解他渴望改變的心,追求財富的欲望也沒錯,其餘的讓他自己判斷。
如果還是想去,相信一切沒問題,相信大有可為,那也沒關係,祝福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經歷,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好。
延伸閱讀:
【後記】
謝謝大家耐心看到最後。
文章底下不少留言內容重複性很高,大意都是在抨擊台灣觀光法條落後、失去國際競爭力、反對WV的人是井底之蛙,最後再拋下一句類似「我去賺大錢成功了,你們這些人繼續擔心吧!」等等的話語,暗示不參加的人失去大好機會了。
喜歡負面行銷的WV直銷商可以盡量示範沒關係,這些留言我沒有時間一一回覆,留給大家公評,但是貼相同廣告留言的我會刪除。
除了延伸閱讀之外,再分享一篇好文章給大家思考比較有幫助,尤其是有找下線壓力的人更需要看。
想要快速成功、享受財務自由、提早退休的人生就要快速累積下線對吧?但是不對的下線容易流失。那麼,如何找對下線呢?
張國洋先生這篇《對! 我就是沒大志》簡單扼要地寫出什麼樣的人適合做傳銷,可以當篩選下線指南,避免浪費無謂的時間找錯人。
行行出狀元的前提是,你適合這行嗎?不知道自己適不適合WV的人也推薦閱讀。
祝福你。
--
按讚追蹤可以獲得最新發文資訊以及KO視界觀點

小心太多的陷阱,小心為上策!_
沒錯
看來人們對於政府的政策和限制,都挺滿意的,挺好
你的留言讓我想起了成龍的電影《大兵小將》
寫的很棒,剛好最近也寫到使用心得文 奉上 http://celewriter0731.pixnet.net/blog/post/436891372
原來妳也被問過(握),而且50人以上!天啊辛苦妳了~
等到錢和時間被騙光,才在那邊說政府沒管......好幾年前台灣還沒普及前就有人找我做了,當時一口回絕。現在入會其實也算晚的呢。
歷史一再重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4430932&p=3 觀光局都上新聞說是合法了
您說的是#24電視新聞截圖畫面嗎?沒有完整報導內容,只有看到畫面上新聞標題,這樣就算是觀光局說合法嗎?哪個部分合法呢?沒關係,我找到三立的報導原文了,《環遊世界兼賺錢?繳會費再拉人可分紅 民眾質疑老鼠會詐騙》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5007。 -- 投訴人林小姐說:「他是以一個人頭拉人頭,繳會費賺取獎金,可以出去玩。」 原來這是多層次傳銷手法,入會先繳會員費1萬元,每月再繳月費3000元,若是拉到4名會員加入就不用再繳月費,還能靠著分紅獎金賺錢。 投訴人林小姐提到:「環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照理說應該是以旅遊業為主,但是它不是,它是掛名賣包包的,在台灣資本額只有50萬而已。」 民眾質疑有問題,但看看公平會資料也有立案資料,但資本額只有50萬,來到這間環宇全球公司,背後是美商World Ventures公司,下方還登記蘿維亞旅行社的招牌,但查證觀光局,蘿維亞旅行社執照已經廢止。 業者表示:「我們(跟蘿維亞)是同一個老闆,並沒有說環宇在蘿維亞底下,我們是獨立(運作)的。」 業者強調合法性,查證觀光局「由於業者只販賣會員資格,沒有牽涉旅行業務並沒有違法」。 -- 也就是說,合法指的是環宇「販賣會員資格」。那旅遊服務(商品)在台灣到底誰提供呢?(複習公文說明二:本局爰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業務。) 此時此刻,觀光局旅行業列表上還是沒有蘿維亞。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4315 事實證明
感謝提供這(好)消息!
*****
= =好無聊 不會有無聊人士花時間去找一堆的資料來佐證,如果真的違法又為何一堆同業的人在害怕 因為擔心進入市場壟斷你們本土企業罷了 看到這些文章都覺得吃飽太閒在不斷抹黑罷了 跟選舉一樣愛打口水戰 真正的獅子是不會理瘋狗的..
樓上那位小朋友,你加油 過個幾年再回來看看你這獅子過得如何了
很謝謝您在網站上發表這些文件,我也是看過這些資料的人,全球落地的國家台灣是第28個,在新加坡我甚至去參加過全球會員的大會,也許wv在落地過程中沒有完全符合台灣的觀光法規,但是已經很多人已經成功了,他們跳脫時間束縛,享受著財富自由,這都是親身體驗,親眼所見!
辛苦了! 找了那麼多資料來幫旅行社打反WV廣告, 一堆人怕東怕西的不敢加入, 剛好小弟透過這個國際平台走了16個國家50多個城市了, 重點是還帶來百萬的被動收入, WV在台灣被媒體稱為旅遊界的Uber, 知道甚麼是Uber嗎? 世界上最大的共享經濟平台之一! 市值超過500億美金! 結果台灣政府反而打壓Uber這樣國際化的平台, 因為計程車司機走上街頭反對? 繼續用台灣迂腐的法令以及角度去看世界級的平台吧! 台灣就是這樣失去競爭力的, 你們繼續擔心, 我繼續環遊世界賺大錢囉~
一般人終其一生都不敢冒險,別把自己想的多偉大,與其收集這麼多資料自我安慰,不如多去世界看看~~ 我們無法幫助所有的人,至少肯做肯相信的人我們幫上了!! 請繼續擔心、找更多資料。
樓上諸位 希望你們可以把你們的存款簿金額貼上來 這樣比較有說服力 不然你們這些言論 更無法讓人喜歡這個直銷喔...
會想看存款簿的都是怕來怕去的 是在怕賺錢唷?那乾脆去當乞丐好了 賺錢的動機就是為了夢想為了更好的生活水準 在這個社會中 有比較快的當然會去做呀 例如彩劵為何會一堆人買都想中頭彩...但是都中不到卻一直花錢投入(難道彩劵就不是騙人的嗎?)<<<為何還一堆人買 根本中邪了一樣 還是說你會選擇做22K的夢想存千萬嗎? 要做多久?
Wv在台灣合法經營,切勿在誤導他人 在台灣是走在地生活、吃喝玩樂俱樂部、 ㄧ直有在配合國家政策走喔. 哪個新創公司不是為了推廣全世界盡量配合法令呢? 難道uber跟airbnb不是嗎? 台灣法令要求有產品可經營、 於是我們有了行李箱、要求獎金撥不得超過65%所以我們去調整、旅遊在對接中也實行了在地生活推廣、讓所有商家能ㄧ起合作、總是會有人去造謠跟抹黑、公司還不是好好的、在今年我們又獲得了從全球百大直銷公司第47名成長到32名佳績. 別人不斷砰擊、而這家公司不斷成長、「危機」就是危險跟機會、你看做哪個都沒有對錯、只差別在誰有賺錢誰沒賺錢、祝福大家在對的趨勢給自己一個成功機會、 有問題請教可+我line:Wugtin
2016/10/27 來打第二次廣告,已檢舉廣告留言。
環宇公司對媒體的宣傳都是在台灣的吃喝玩樂,但他們推旅遊商品是不爭的事實,明顯違反傳銷法,政府相關單位只要派員臥底加入他們的組織,很容易抓到他們違法直銷的事實,只是看政府要不要去做,他們用話術招攬很多人,收取的會費及月費相關可觀,政府可查一查環宇有無逃漏稅的可能,因收取會員的入會費及每月的月費都沒開發票!!
魔鬼不會告訴你地獄他很熟 - 他只是要確保引導你到那裡。 爲大家介紹一下 WV旅遊直銷 WV傳銷的本質模式,在於如何依賴你的下線,來確保你的成功。 老實說是出賣靈魂與朋友的工作,讓自己要求朋友成為你的下線, 目的導向是 ,當你的驢子幫你支付旅行的減免團費與獲取佣金, 並叫他們努力找屬於他們的驢子,使你更為成功。 第一階段 1/4 人 (靠別人繳會員月費 讓你不用繳月費 ) 第二階段 1/6人 (到了可以扣抵 你個人團費的資格 ) 第三階段 1/30 ( 可以開始領取獎金 ) 在很大程度上,熱衷WV或信仰的人 濫用利用友誼,為自己獲取的佣金與免團費 和一些不深識的朋友(下線)在一起裝熟玩樂, 為了你獲得個人的好處,這是非常自私的出賣自己道德靈魂的直銷模式。 可以自己去google 關鍵字 world ventures bilk 即便在國外都是聲名狼藉 台灣WV 多次被觀光局跟公平會警告與裁罰 不得以 直銷模式 銷售旅遊形成產品, WV的蒼蠅 通常會告訴你 , 在台灣是合法的有營登的!! 可是他們卻隱瞞 在關鍵處欺騙你
WV在台灣營登是賣旅行箱,也就是貿易公司牌~ 然後賣 所謂的在地行程,是規避法律, 最主要是藉由在地行程招攬入會後,嘿嘿~就會有上線 教你轉會籍到香港 就達成了 又可以賣國際旅遊的543~ 解釋到很累~ 有做這直銷的人 總是在關鍵處隱瞞大眾~
先不管是否違法,主計處、公平會都有統計賺錢的是少數中的少數,卻在那邊說多好賺,打腫臉撐胖子的一堆,一點都不腳踏實地。況且,這是違法!
明明WV這嗎多問題~也一堆網路上的負面評判~現在資訊都這嗎透明一查就知道 為何還是一堆人要加入!?我真的不懂~ 一個違法的直銷一個老鼠會一個吸金的組織為何還是那嗎多人眼睛都看不到!? 要加入或是已經加入的你們不要再看不見腦波弱了!你們所有辛辛苦苦繳出去的會費跟自己努力經營的人脈 最後都是回收到你的上線去讓他們吃喝玩樂開心過日子 然後天天在網路上炫耀!這樣你甘心嗎~如果是我一定不甘心